2023-06-25 19:43:41 来源 : 云南楚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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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清存量、遏增量、强震慑”目标,抓制度落实、抓考察考核、抓统筹结合,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扛牢压实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为耕地保护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抓制度落实,压实各级干部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辖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直接责任人职责,实行网格化责任区域管理,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探索建立自然资源和组织部门信息互通机制,由自然资源部门每季度向同级组织部门通报一次各县(市)、各乡(镇)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耕地“非粮化”等违法图斑及分析研判情况,将其作为各级干部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今年以来,听取州级自然资源部门通报情况并开展分析研判1次。
抓考察考核,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结果运用。坚持把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考核的全过程各环节,综合运用干部队伍建设综合调研、蹲点调研、专项调研等方式,近距离、常态化了解掌握各级领导干部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情况。开展县(市)自然资源部门主要领导、乡(镇)党政正职考察推荐、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时,重点听取考察人选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情况。把土地管理执行情况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2名干部因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不到位被不予任用或晋升职级。
抓统筹推进,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结合文章。把落实耕地保护作为组织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统筹推进,结合推进村组织“大岗位制”,明确村党组织书记负责耕地保护监管职责,严格源头管控,确保辖区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结合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把耕地保护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充分发挥各级回乡干部“智囊团”“生力军”作用,因地制宜研究解决家乡发展中耕地保护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制度改革,配齐自然资源部门执法队伍领导班子,充实专业执法力量,持续强化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技能等方面的专门业务能力培训,全面加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州级调整自然资源部门领导班子成员2人(次),10县(市)套转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参照管理人员4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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